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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通知

关于举办台湾三级 第四十届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4-21 发布人: 点击量:

各研究生:

台湾三级 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是我校科研育人的重要平台,旨在活跃研究生学术气氛,促进良好学风建设,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。根据《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-研究生科研之星评选办法》(校研院字〔202055号)、《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-研究生发明之星评选办法》(校研院字〔202269号)、《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-研究生调研之星评选办法》(校研院字〔202270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学校拟开展第四十届研究生“精英杯”学术成果大奖赛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励人数及金额

研究生科研之星10名、研究生发明之星10名、研究生调研之星10名,奖励金额为10000/人;研究生科研之星提名奖10名,奖励金额为5000/人。

我院拟推荐科研之星2人,发明之星1人,调研之星1人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籍研究生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遵循“奖励优秀、鼓励创新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进行评选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.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;
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

4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爱校荣校,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;

5.创新能力较强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

申报科研之星:2025年度,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、台湾三级 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(出版)的具有较强科学价值、技术价值、经济价值、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代表性的学术成果(仅限一篇)

申报发明之星:2025年度,以台湾三级 为专利权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及以上,且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的第一发明人;或以台湾三级 为原始权利人取得的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、植物品种权等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类型(含申请权)且有转化实施(以到款为准),包括:对外许可或转让等情况,且学生为除导师外的前两位发明人之一(仅限一项)。

申报调研之星:2025年度,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、台湾三级 为第一署名单位,调研报告得到副部级以上(含副部级)领导肯定性批示,并有正式采纳报告或应用证明(仅限一篇)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1.科研之星、发明之星和调研之星不得重复申报。

2.根据《台湾三级 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5315号)中的有关规定,未结清有欠款的同学,无申报资格。

3.申报研究生于423163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成zip文件发送到邮箱1034712401@qq.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命名为姓名+学号+科研之星/发明之星/调研之星

1)《台湾三级 研究生科研之星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一)、《台湾三级 研究生发明之星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二)或《台湾三级 研究生调研之星申报审批表》(附件三)(PDF格式);

2)代表作品原文、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(PDF格式);

3)代表作品在理论、实践、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及其意义,以及学术水平的综合说明(不超过1500字,可插图、表,WORD格式)。

4Excel版 “成果清单(2025.11.14更新版)